鹤山市富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位于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南侧兴建商住小区命名申请经征询市地名委员会成员、顾问意见,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有关规定,同意命名如下:
中汇名庭(Zhōnghuìmíng Tíng):东至鹤山碧桂园公园1号,南至砚江河,西至政府闲置地,北至鹤山大道,总用地面积22466.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907.9平方米。
其标准地名自发文之日起使用,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此标准地名给予编排地址编号,并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联系电话:8888470,传真:0750-8891993。
此复。
鹤山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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