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同意“椰林宝典公馆”商住小区命名的批复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山椰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位于鹤山市桃源镇富源路侧商住小区命名申请经征询市地名委员会成员、顾问意见,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九条和第十条有关规定,同意命名如下:

  椰林宝典公馆Yēlīnbǎodiǎn Gōngguǎn:位于鹤山市桃源镇富源路侧,东至龙源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富源路,北至小广场,总用地面积1517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927.83平方米。

  其标准地名自发文之日起使用,各有关职能部门依此标准地名给予编排地址编号,并按照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

  联系电话:8888470,传真:0750-8891993。

  此复。



鹤山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