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龙口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发起人: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成立鹤山市龙口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第十一条的规定,准予鹤山市龙口镇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协会成立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请按有关规定履行社团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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