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社会福利院是直属鹤山市民政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抚养和管理弃婴、弃童、孤儿、城镇孤寡老人,同时面向社会提供老人自费入住服务。现因工作需要,诚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6名,现就招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
(二)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考单位领导班子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见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下载《鹤山市社会福利院编外人员招考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完整,提供两张一寸免冠彩照,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能等证件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注: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方式
招考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采用实操+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实操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实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五、考试时间、地点
(一)实操考试时间:待定,具体安排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鹤山市民政局网站公告。
(二)实操考试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32号鹤山市社会福利院。
(三)实操内容:基础护理技能。
(四)实操成绩满分100分,实操成绩将于实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同时,请考生留意鹤山市民政局网站公告。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标准按招考单位要求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组织到县级或以上的综合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鹤山市民政局网站上公示5天。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每个聘期为三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继续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调剂岗位,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招聘岗位年薪约7.5万,每月设绩效考核奖金,包食宿,另设员工生日福利、节日慰问等。
鹤山市社会福利院
2024年2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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