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为细化鹤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管理、救助工作,根据《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及《江门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经征询相关部门意见,鹤山市民政局草拟《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和感谢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6日

  电话:0750-8883055

  电子邮箱:hsmzjjzswg@jiangmen.gov.cn

  来函请寄:鹤山市人民南路32号四楼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邮政编码:529700)

  如有修改意见,请于8月6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我们,在电子邮件标题和信函封面注明“《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并留下称呼和联系方式以便交流和反馈。

  附件:鹤山市贯彻《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鹤山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