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民社〔2023〕56号
鹤山市翰林学校:
你单位关于章程核准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你单位2023年10月1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的章程,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对你单位修改的章程予以核准,修改后的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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