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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鹤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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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民社〔2024〕73号
鹤山市爱心幼儿园:
报来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章第十六、十七条有关规定,经研究,准予注销登记,请按规定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此复。
鹤山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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