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丽萍
职务: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鹤山市民政局全面工作。
李敏英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文电、会务、财务、内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行政审批、法规、机关党建、组织人事、工青妇、老干、计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婚姻登记,分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市民政事务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联系指导市慈善会。
李伟超
职务: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分管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股(市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市社会福利院、市救助管理站(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吴映国
职务:党组成员、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纪检监察、社会组织党委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的党建、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慈善事业、区划地名、殡葬管理,分管慈善事业和社会组织股(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市殡仪馆,联系指导市常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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