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劳、龙口、鹤城、宅梧、双合镇人民政府,市茶叶协会、市花卉盆景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农农字〔2019〕81号)、《关于印发<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农农字〔2019〕82号)的精神,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现开展2021年现代农业产业园扶持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
产业园所在地的镇政府、市茶叶协会、市花卉盆景协会要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有条件、有意愿的茶叶、花卉和果蔬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帮助和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项目筛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二、资金补助对象、扶持方向和补助标准
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的补助对象、扶持方向和补助标准按《关于印发<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农农字〔2019〕82号)执行。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按照《关于印发<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农农字〔2019〕82号)的要求编制《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审批申报书》,报所在地镇政府审核后以正式文件报送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相关流程,报市政府审定同意后下达项目资金。
(二)项目申报材料格式按照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于5月7日(星期五)前报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其他要求
项目将按照“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和各镇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镇负责项目申报初审、实施过程监督、项目初步验收等工作,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报备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镇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关于印发《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鹤农农字【2019】82号).pdf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0日
(联系人:梁啟标,联系电话:880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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