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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鹤山市茶产业发展政策性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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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街道办、各镇人民政府、市茶叶协会:

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茶产业发展政策性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修订)〉、〈鹤山市茶产业发展政策性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的通知(鹤农农字〔202030号),现开展2021年市级茶产业发展政策性扶持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各镇(街)、市茶叶协会要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有条件、有意愿的茶叶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帮助和指导项目拟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立项申报工作,并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项目筛选,择优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二、项目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由符合条件的镇政府或街道办、镇街农业部门、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生产主体、市茶叶协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编制鹤山市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报表,报所在镇(街)审核,57日(星期五)前以正式文件报送鹤山市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鹤山市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扶持的项目,报市政府审批。

(二)项目申报材料格式按照鹤山市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制定的格式填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四份,报鹤山市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其他要求

项目将按照“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项目承担单位和各镇(街)要及时将项目实施情况报鹤山市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镇(街)负责项目申报初审、实施过程监督、项目初步验收等工作,市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进行绩效评价。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复的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规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各镇(街)要切实加强项目补助资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要切实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效。


附件:关于印发《鹤山市茶产业发展政策性扶持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修订)》、《鹤山市茶产业发展政策性扶持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修订)》的通知.pdf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310


(联系人:李琰,电话:889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