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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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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沙坪街道办:

  为切实做好2025年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局制定了《2025年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7日


2025年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5年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确保中国福彩网春秋两季动物防疫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二、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中国福彩网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逐级上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口蹄疫:对中国福彩网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有关养殖场如拟对猪实施A型口蹄疫免疫,需评估,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意后实施。对中国福彩网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中国福彩网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各镇(街)在做好强制免疫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养殖场户按照国家防治指导意见做好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新城疫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病的免疫。中国福彩网禁止对家畜实施布病免疫。

  三、疫苗种类

  国家批准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疫苗目录见附件。疫苗生产企业和具体产品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街)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本镇(街)强制免疫工作方案。

  (二)按期完成集中免疫。继续推行“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定期补免相结合”的做法。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5月,5月下旬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11月,11月上旬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三)全面推进“先打后补”。按照《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粤农农规〔2023〕1号)的要求,中国福彩网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实施“先打后补”政策,养殖场户采用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务免疫、政府购买免疫服务等免疫方式,全面推进“先打后补”工作。各镇(街)要加大“先打后补”政策宣传,指导规模场申报。

  (四)规范疫苗使用管理。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要做好集中强制免疫疫苗的组织供应、储备和管理,各镇(街)要做好强制免疫疫苗保存和发放管理工作,确保疫苗质量和供应。

  (五)开展免疫技术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在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前,组织各镇(街)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村级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免疫时要规范操作,做好个人防护和各项消毒措施。

  (六)完善免疫记录。春秋两防期间,各镇(街)要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免疫记录。散养户的免疫档案统一由镇(街)建立,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规模场的养殖档案在镇(街)的监督指导下做好养殖档案的记录。养殖档案(免疫卡)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尤其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

  (七)落实报告制度。对免疫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镇(街)要安排人员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时报市农业农村局汇总上报,并及时报告免疫过程发现的问题。

  (八)开展免疫效果评估。市动物防疫监督所要根据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监测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免疫监测方案,加强免疫监测与评价工作。对检测抗体水平达不到要求的,要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养殖场,要组织开展抽查,确保免疫效果;对辖区内的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情况和免疫失败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镇(街)农业农村部门成立春秋两防工作小组,开展春秋两防督促指导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向社会公开动物防疫和疫情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0750-8882006),落实动物疫情核查,切实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准备。对不履行职责,防疫措施不落实,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落实免疫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应当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强制免疫计划和技术规范,对动物实施免疫接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并接受监督检查。

  (三)落实春秋两防经费。各镇(街)要安排并落实好防疫物资、疫苗存储、免疫注射人工费用等各项经费,确保春秋两防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大宣传。各镇(街)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和强制免疫政策的宣传工作,提升养殖者自主免疫意识,提高科学养殖和防疫水平。  

  附件:国家批准使用的有关疫苗目录 

  

  附件

国家批准使用的有关疫苗目录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6 H5-Re13株+H5N8 H5-Re14株+H7N9 H7 Re4株);

  (二)高致病性禽流感三价灭活疫苗(H5N2 rHN5801株+rGD59株,H7N9 rHN7903株);

  (三)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

  二、口蹄疫 

  (一)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二)猪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三)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四)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合成肽疫苗;

  (五)猪口蹄疫O型3A3B表位缺失灭活疫苗;

  (六)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

  (七)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八)口蹄疫O型、A型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

  (九)牛口蹄疫O型、A型合成肽疫苗。 

   三、小反刍兽疫 

  (一)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二)小反刍兽疫、山羊痘二联活疫苗。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2025年鹤山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