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公开遴选2021年鹤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的公告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和《关于再次调整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江财农〔202154号)文件精神,安排2021年鹤山市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45万元,培育高素质农民150人。为高质量完成该项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培训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报名!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被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的培训机构;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具备完成省级方案中提到的全部培训内容的能力,承担往年高素质农民(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中满意度不低于85%,培训时间为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个学时);        

(三)具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有专兼职教师队伍,且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

(五)具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培训实施方案,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于2021716日前将报名材料盖章扫描电子版(若有)发送到电子邮箱,并将纸质版材料邮寄至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二、申报时间

2021712日至2021716日。

三、其它说明

(一)不接受2018年、2019年或2020年项目未按期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为准)申报。

(二)不接受2021年度承担超过10个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报。

四、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磊

联系电话:0750-8853953

电子邮箱:hskjk@126.com


附件:江门市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