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晚造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现计划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开展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面积1万亩次,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推广,现公开遴选1个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组织实施统防统治,欢迎符合条件的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报名参加。
一、服务任务
按照《鹤山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实施该项目。具体任务如下:
1、完成2021年晚造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1万亩次,统防统治项目区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回收。
2、在址山镇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推广。
二、项目预算资金内容
项目总投入财政资金15万元,其中用于水稻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服务补助11.25万元,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示范推广资金3.75万元。
三、服务组织资格要求
申报对象为江门市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基础。经登记的组织机构,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附营业执照);
2、在江门市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的社会化服务组织;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机具;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四、参加申报提交文件
1、《鹤山市2021年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见附件2);
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年财务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近两年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的证明文件、荣誉称号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截止接收资料时间:2021年8月24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六、采购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联 系 人:宋艳霞
联系电话:0750-8888452
下载:附件1:鹤山市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项目—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实施方案.docx
附件2:鹤山市2021年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