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56号)要求,鹤山市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能繁母猪养殖场进行申报,同时,由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与相关镇的工作人员组成核查工作小组,对申报养殖场的能繁母猪存栏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拟补贴的生猪养殖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9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人:石伟明,联系电话:0750-8889781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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