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一次执法快艇采购供应单位无法找到符合采购公告的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鹤山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项目竞价议价实施细则》等有关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快艇进行第二次公开竞价,欢迎有意向并符合条件的单位竞价。
一、采购内容、数量和要求:
项目 |
内容 |
备注 |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快艇 |
执法快艇1艘,采购金额为50万元,要求船长不少于8.8米,船宽不少于2.6米,载员6人,汽油机,配备高清夜视摄像,航行信号、通讯设备,救生、消防设备等。 |
报价需包含快艇、船检、发票、质保等所有费用,配置及参数详见附件采购技术指标。 |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营业资质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
三、参加报价提交文件(盖章,一式一份)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4、报价明细表。
四、报价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接收资料时间:2021年8月31日至9月3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执法股(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号)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号
联 系 人:郭生
联 系 电 话:0750-8996718
附件:1、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doc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