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1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1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鹤山市2021年双季稻轮作试点工作,今年在我市址山镇开展双季稻轮作试点面积0.2万亩,计划在我市址山镇试点区域内冬种绿肥紫云英,现公开遴选1个绿肥种植和水肥管理项目服务组织实施冬种绿肥,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报名参加。
一、服务内容
按照《鹤山市2021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实施该项目。具体任务如下:
在址山镇试点区域内使用无人机定量撒播绿肥紫云英种子,撒播面积不少于0.2万亩,种子撒播量不少于1.5kg/亩,保证一定的生长量。每亩配套颗粒状生物有机肥不少于40kg,并指导农户或有关经营主体做好绿肥种植水肥管理工作。
二、项目预算资金
项目总投入财政资金30万元。
三、服务组织资格要求
申报对象为江门市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基础。经登记的组织机构,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附营业执照);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四、参加申报提交文件
1、《鹤山市2021年绿肥种植和水肥管理服务主体申报书》(见附件2);
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年财务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截止接收资料时间:2021年9月10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六、采购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联 系 人:宋艳霞
联系电话:0750-8888452
下载:附件1:鹤山市2021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2:鹤山市2021年绿肥种植和水肥管理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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