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鹤山市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订了《鹤山市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社会单位、团体、个人意见建议0条,无涉及意见稿内容修改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龚先生、曾小姐
联系电话:0750-8883941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相关稿件:
为规范鹤山市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的评定及监测工作,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我市实际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制订了《鹤山市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0月21日至2021年11月2日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社会单位、团体、个人意见建议0条,无涉及意见稿内容修改事宜。
特此公告。
联系人:龚先生、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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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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