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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有机肥采购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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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江门市鹤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将进行耕地质量提升措施工作,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第一次公告采购一批有机肥,结果未符合本采购要求,现进行第二次采购公告,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就下列相关内容提交密封报价资料。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要求清单

1.项目名称:2021年度江门市鹤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措施补贴有机肥

2.采购要求清单

有机肥质量要求

外观为颗粒状,均匀,无强烈恶臭,无机械杂质,干基,袋装。有机质含量≥45%,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5%,水分含量≤30%,酸碱度(pH):5.58.5。总体符合国家《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

有机肥规格数量要求

袋装40公斤/包,数量97吨以上。

有机肥质量保障条件

供应商要提供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技术质量检测报告)。

3.项目投入金额:15.6万元。

二、报价人资格及其它要求

1.报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资质范围。

2.有珠三角地区的田间肥效试验报告、政府技术部门出具的有机肥推广应用说明、群众反映效果较好的优先考虑。

3.项目投入金额包含送货到指定的地方。

三、参加报价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技术质量检测报告)的复印件。

2.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有机肥供应商报价表。

3.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均加盖报价人公章,其中报价表需用文件袋密封,无关材料不必报送。

四、报价资料递交的时间、地点

1.递交资料时间:202111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2.递交资料地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七楼农田建设管理股(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五、采购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鹤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联系人:李超亮

联系电话:0750-8890991


附件:农田建设项目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有机肥供应商报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