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江农农函〔2022〕9号)文件要求,为稳定我市生猪生产能力,有效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我组织局草拟了《鹤山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理由,并通过来信、E-mail或传真等方式反馈。以单位名义提出修改意见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修改意见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
意见征集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89781
传真电话:0750-8800748
E-mail地址:nyj8800@126.com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邮政编码:529700
附件: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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