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农农字〔2022〕6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工作,今年在我市址山镇开展双季稻轮作试点面积4471亩,计划在试点区域内冬种油菜,现公开遴选1个油菜种植和施肥项目服务组织实施冬种油菜,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报名参加。
一、服务内容
按照《鹤山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要求实施该项目。具体任务如下:
在我市试点区域内使用无人机定量撒播油菜种子,种子撒播量不少于1.5kg/亩,撒播面积不少于4471亩,每亩用无人机或人工方式均匀撒施N+P2O5+K2O≥30%的复混肥或掺混肥不少于20kg,施用的肥料登记适用作物为油菜,产品形态为颗粒状,并指导农户或有关经营主体做好水肥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的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规程,做好我市2022年监测点任务清单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二、项目预算资金
项目总投入财政资金67.065万元。
三、服务组织资格要求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社会化服务相关范围;
2、进行无人机作业需具备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经营许可(提供证书复印件);
3、植保无人机操作员需提供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20人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4、在全国农作物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且日作业能力需达到5000亩以上(提供备案登记截图);
5、具有全国统防统治星级服务组织称号者优先(提供证书复印件);
6、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7、能够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8、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四、参加申报提交文件
1、《鹤山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油菜种植和施肥服务主体申报书》(见附件2);
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年财务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截止接收资料时间:2022年9月24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六、采购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联 系 人:宋小姐
联系电话:0750-8888452
下载:附件1:鹤山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2:鹤山市2022年双季稻轮作试点油菜种植和施肥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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