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将确认符合条件养殖场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12月15日前上报至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公开).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6日
附件:
相关稿件:
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发动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将确认符合条件养殖场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12月15日前上报至我局,同时发送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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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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