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3日,我局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就《鹤山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社会单位、团体、个人意见建议1条,具体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专此说明。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03019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6日
序号 | 社会团体、单位或个人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备注 |
1 | 张先生 | 建议《办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四条第一款中引用文件增加《关于印发<鹤山市政府投资项目和农村建设项目采购工作指南>的通知》。 | 采纳 | /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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