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做好外省脱贫人口在鹤稳岗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3年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鹤就业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鹤农农字〔2023〕56号)规定,我市对符合条件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就业的用人单位按文件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发放相关补贴。
申请单位名单及拟补贴情况(第四批)已于202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在网上公示,申请单位名单及拟补贴情况(第五批)已于2023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在网上公示,公示期已满。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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