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关于鹤山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我局前期已印发《鹤山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经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现将以下3个主体列为鹤山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拟支持对象。现予以公示。

序号

主体名称

1

鹤山市上南果菜专业合作社

2

鹤山市盛农种养专业合作社

3

鹤山市金峡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50-8883941。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