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4〕726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4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我局前期已印发《鹤山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经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现将以下3个主体列为鹤山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拟支持对象。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主体名称 |
1 | 鹤山市上南果菜专业合作社 |
2 | 鹤山市盛农种养专业合作社 |
3 | 鹤山市金峡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50-8883941。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