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得随意排放、弃置或者转移,应当依法交由有资质单位集中收集处理。2024年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将以自行采购方式购买排污证证后管理服务,欢迎有资质能力的公司,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报价资料。
一、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服务清单
1、项目名称: 排污证证后管理服务;
2、排污证证后管理服务要求:
阶段 | 流程 | 项目内容 |
内容:排污证证后管理 | 年度环境监测 | 委托检测机构定期开展季度/年度监测 |
危废包年合同 | 危险废弃物处理处置服务,服务时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危险废物预计需处置量0.037吨。 | |
省固废平台填报 | 协助甲方填报省固废平台相关表格 | |
废水处理耗材更换 | 水处理PAM、PAC、片碱等药剂的投加 | |
废弃处理耗材更换 | 活性炭耗材更换(含更换人工费用) | |
合计预算费用(含税) | 35000元 |
3、项目预算费用:35000元。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的经营范围包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为准)。
2、报价人需经现场勘查后,由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核查其资质,并出具现场勘查证明。
三、参加报价提交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若有);
3、现场勘查证明(由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
4、自行采购供应商报价(最终报价)表
四、报价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截止接收资料时间:2024年8月23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六楼)。
五、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联 系 人:李春林
联 系 电话:0750-8891039
鹤山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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