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做好外省脱贫人口在鹤稳岗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4年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鹤就业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我市对符合条件吸纳外省脱贫人口就业的用人单位按文件规定在相应期限内发放相关补贴。
现将申请单位名单及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诬告。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8月26日;
受理部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扶贫规划开发股;
联系电话:0750-8853916。
附件:2024年吸纳外省脱贫人口来鹤就业专项补贴名单(第三批).xls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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