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鹤山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我市拟开展面积1311亩的“双季稻+油菜”轮作和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现公开遴选1个油菜种植和试点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的服务组织开展服务,欢迎有能力的服务组织报名参加。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鹤山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
2、服务内容:按照《关于印发<鹤山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施该项目。具体任务如下:在我市项目实施区域内使用无人机定量撒播油菜种子,种子撒播量不少于10kg/亩,撒播面积不少于1311亩,每亩用无人机或人工方式均匀撒施N+P2O5+K2O≥30%的复混肥或掺混肥不少于10kg,产品形态为颗粒状,并指导农户或有关经营主体做好水肥管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定的实施区域耕地质量监测评价规程,做好我市2024年监测点任务清单的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工作。
二、项目预算资金
项目总投入财政资金19.67万元。
三、服务组织资格要求
申报对象为广东省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社会化服务相关范围;
2、进行无人机作业需具备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经营许可(提供证书复印件)及植保无人机系统操作手合格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
4、能够接受市农业农村局的监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要求,依时保质完成项目任务;
5、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
四、参加报价提交文件
1、《鹤山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
2、服务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两年财务报表、相关生产许可证明、现有设备清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资料均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用文件袋密封。
五、报价资料截止接收的时间、地点
1、截止接收资料时间:2024年11月11日;
2、接收资料地点: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六、采购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方名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0-8888452
附件1:关于印发《鹤山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鹤山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服务主体申报书.docx
附件3:评审标准.doc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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