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现有一批固定资产需报废回收,按照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该批报废资产处置以公开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为规范本次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废资产
电脑、空调、复印机、家具、硬盘等(详见附件)
二、处理方式
1.总金额按不低于1755元的报价,价高者得。
2.确定后的供应商自行组织搬运。
三、资料报送要求
1.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2日。
2.将附件下载,在表格写上回收公司名称和报价,并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邮箱:nyj8800@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小姐;电话:0750-8883443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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