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鹤山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参与本项目的21户种植主体经审核达到《方案》要求,符合奖补条件。现将奖补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6日,如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自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4年鹤山市粮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拟奖补对象及奖补情况表.xls
联系电话:0750-8888452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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