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市、县、镇)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2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试点县建设,我局前期已发布《关于公开申报鹤山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县)的公告》,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现将以下5个主体列为鹤山市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试点县)拟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序号 | 主体名称 |
1 | 鹤山市瑞禾农业专业合作社 |
2 | 鹤山市仔仔种植专业合作社 |
3 | 鹤山市卓航农业专业合作社 |
4 | 鹤山市天润万禾蔬菜专业合作社 |
5 | 江门市万穗农机专业合作社 |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888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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