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全体公民 |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提升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
1.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让民法典走进群众心中。 2.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3.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修养。 |
突出学习宣传与本系统、本部门职责相关的行业性、专业性法律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的程序性法律法规。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
增强工作人员法律业务素质,提升政府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 |
1.健全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治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治度,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 2.通过组织专题培训、旁听庭审、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竞赛、邀请法律专家授课等多种形式强化法治学习。 3.组织发动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将考试结果纳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
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普法目标 |
具体举措 |
1.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重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广东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广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与农业生产和农村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 |
1.社会公众 2.服务对象 |
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治水平。提高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依法行政意识普遍增强,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发展的能力和服务“三农”的水平进一步提高。行政相对人、农民群众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 |
1.结合全省春耕备耕及农业科技、放心农资、农业机械“三下乡”活动进行普法宣传。 2.开展辖区内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3.开展饲料质量安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渔业渔船法定检验技术等法律法规培训班。 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5.开展农业农村法治骨干培训及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创建学习。 6.制作农业农村普法宣传册。 7.通报农资打假典型案例。 8.开展系列民法典宣讲活动。 9.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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