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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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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鹤山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法治学习新常态

  1.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班子建设为重点,严格按照领导班子决策程序和机制议事决策,抓好学法普法,整体提高班子法治素养。

  2.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学习讨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全系统持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3.多形式开展法治思想教育学习。以个人自学、小组讨论、以考带学及集中学习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二)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行政执法体制、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法治环境,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府合同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邀请专业律师参与讨论,提高办案质量。

  3.建立健全信访制度。严格依法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办理,注重实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处理机制,引导群众主动咨询,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2021年,共调处群众来访事项2宗,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网络问政平台群众咨询和投诉21宗。

  4.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实行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法治审查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法制监督贯穿行政执法过程。对行政处罚疑难案件积极听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上级农业部门行政处罚案件的评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整改。

  5.实施“阳光政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门户网站、民声热线、报刊、广播等方式,主动公开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政府信息,并与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系统自动对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三)学习贯彻行政处罚法,运用法治思维推动“三农”工作

  1.强化新行政处罚法的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在编人员参加新行政处罚法线上专题培训班,认真学习新行政处罚法有关背景知识、修订内容及案例解析等。此外,积极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提高行政处罚法的社会知晓度。

  2.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执法主体资格制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和标准。

  3.实行执法日常巡查与专项定期检查相结合管理机制。通过开展执法人员日常学习、网上培训、岗位技能培训等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业务执法技能。

  4.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编制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对民营企业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1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0次,抽查市场主体41家,出动执法人员106人次,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现象。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工作

  1.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在江门地区率先实行农村基础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和首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信息化,完成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试点改革。

  2.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制。加强组织建设、村民自治、乡风文明培育、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组织中国福彩网1个镇15个村开展2021年度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龙口镇青文村成功创建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3.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21年共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832家次,立案查处案件8宗。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案例,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做实做深普法工作。

  4.加大放管服力度。切实做好已取消、下放委托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审批服务,实现业务办理的服务优化。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5.强化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制定公开本单位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农民丰收节宣传、行政处罚法宣传、宪法宣传周宣传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达15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五)切实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1.积极打造法治建设排头兵。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召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困难情况,加强依法行政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领导班子相互督促、同时对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加强监督,推动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   

  3.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用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将法治工作职能落实到位。

  4.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明确农业法制监督、审批制度改革、普法宣传、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等任务要求,发挥职能优势,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建设项目创新力不足。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现有的宣传方法方式仍显不足。法治宣传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需要重视网络新媒体宣传,需要不断开拓新的线上线下宣传模式。

  (二)普法宣传教育效果有待提高。由于农业农村普法对象、行政管理相对人点多面广,素质参差不齐,接受能力不一,普法难度较大,影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进度和效果。

  (三)执法队伍有待进一步壮大。新形势下,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不够,需着力解决执法队伍人员不足、人员不稳定的问题。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坚持做好政务服务改革相关工作。一是继续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推进一网受理、一网通办。二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网上审批和加快电子证照办理。三是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继续抓好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法制监督。

  (二)坚持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坚持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规范健全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具体操作流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四)坚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全局领导干部守法用法能力,持续开展专业性法律法规培训,提升专业水平。二是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