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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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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鹤山市委、市政府:

  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对照鹤山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紧围绕我市“三农”工作重点,认真完成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及全体干部学习计划,通过局党组集中学法、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等方式,分专题、有计划地开展学习贯彻。9月召开局干部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举办系列党日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今年开展了“助农抢收”志愿服务、庆“七一”、农业产业研学及消费助农、助力乡村绿化美化行动等多主题党日活动,通过重温入党誓词、助农帮销办实事、农业产业研学等,全面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三农”法治建设工作中落地生根、见行见效。

  (二)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一是党组书记、局长钟志权作为我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对我局法治政府、依法治市建设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任务分解,督促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落实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举措,业务股室按照股室工作职责组织实施,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二是严格落实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有关要求,向鹤山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部门报告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按要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落实情况自查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一是深入开展各项农业执法整治行动。大力开展打击各种渔业、兽药、农资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024年共出动农业执法监管人员1100多人次,检查渔船95艘次、农资单位935家次,查办农业领域执法案件4宗,涉及行政处罚金额1.63万元,持续保持严打“三农”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农业安全生产。二是规范行政执法。实现“三项制度”全覆盖,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统一行政执法案件线上线下执法文书、审批流程等,规范执法办案全流程。持续做好执法信息公开,在单位官方网站对“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公开公示。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把好行政处罚案件内部法制审查关,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需通过单位内部法制机构及法律顾问审核,重大案件需经集体讨论,坚持层层把关,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定期参加江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各县(市)区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点评分析、结果反馈等方式有效促进执法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提升。

  (四)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有效推进农村普法。一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参加2024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通过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现场作履职汇报、实地展示普法成效、派发宣传册子等多种方式,全面汇报了农业农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详细介绍了农村普法的具体做法和经验,充分展示了三农普法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二是多形式开展农村普法。借力新媒体开展普法,通过参加《法治鹤山》电台法治宣传栏目,广泛向群众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增强群众对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助春耕,法治春风润人心”春耕现场普法、“农机生产安全月”、“禁渔期执法普法”、“民法典进农村”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实现农业农村法律知识与村民零距离接触。2024年我局下乡普法5次,派发宣传单张、小册子等资料累计400余份。

  (五)推进高素质法治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干部法治专业水平。一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培训。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定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以及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学法内容,定期组织多场次学法培训、法治专题讲座,2024年组织全局职工干部参加《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以考促学提升干部法律水平。10月份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2024年度在线学法考试,参加率和优秀率达100%,全面提高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从源头上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加强公平竞争内部审查,严把审核内容,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定期梳理工作,目前我局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个,2024年谋划《鹤山市农村小型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带头学法作用不明显。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是畅通农村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关键保障。我局已完成中国福彩网116个行政村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覆盖,但未能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在农村学法普法中的带头作用,在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指导和跟踪服务上仍有不足,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工作落实不够,促进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动力不足。

  (二)行政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局内行政执法人员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业务股室并未配齐具有行政执法证人员,无法更好开展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难以满足基层量大面广的农业执法需求。

  (三)执法队伍法律法规系统化学习不足。我局虽定期组织职工干部开展法律培训,但行政执法人员对各项法律法规学习仍缺乏系统性,碎片化学习比较多,精研深思少,导致法律法规理论学习不深入,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一)充分发挥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法治力量。制定农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计划和学法清单,做好培训大文章。继续做好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工作,注重挖掘和宣传示范户学法用法典型案例,发挥示范户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带动农村村民增强法治观念。

  (二)大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立足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标省委“1310”具体部署、“百千万工程”和市委“1+6+3”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优化队伍人员配置,充实行政执法、行政检查工作人员力量,保障农村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三)着力加强执法队伍系统化学法。始终坚持以学促行,加强内部学法,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结合股室业务工作,积极组织参与省、市、区有关部门的各项培训,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开展普法讲座,系统化学习法律法规,在农业农村系统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力促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以及依法办事能力再提高。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