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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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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我局应公开政务内容,规范林业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相关政策、政务信息。现就201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为把政府信息公开抓好抓出实效,我局切实加强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任文局长亲任组长,党组书记赖新浩、副局长李伟翔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李伟翔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落实和制定相关制度、配套措施

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制定并完善了《鹤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鹤山市林业局信息公开申请流程》、《鹤山市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鹤山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汇编》,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

三、加强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2013年,我局组织安排全局干部学习《条例》,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关于林业部门的信息咨询均能得到满意答复。

四、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通过在“鹤山林业网”、政务公开栏上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如在“鹤山林业网”公布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工作流程及林业法律法规等信息,并在网上发布林业最新信息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1月1日以来公布的各类信息18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1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二是在林业局门户网站上;三是在政务公开栏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局尚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3年底,我局尚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

2013年,一年来,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大等。

六、2014年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将围绕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在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对于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析,切实改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