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硕士研究生,从2019年7月起在鹤山的企业工作,有什么人才政策我是符合申报条件的?”
“我已经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可以申请1万元的补贴吗?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近日,我市出台《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鹤府〔2020〕3号),致电咨询我市人才政策的企业和个人络绎不绝。针对最近收到的咨询,我局及时系统梳理江门市、鹤山市两级原有的人才政策,做好政策衔接,最大限度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将近期咨询较多的人才政策按照不同学历、不同身份、不同工种分类整理为八大板块,方便企业和人才快速解读。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致电人才管理办公室:8933101、8933156。
一、博士后、博士类补贴申请指南 | |||||
序号 | 补贴类型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 | 提交材料 | |
生活补贴标准 | 交通补贴标准 | ||||
1 | 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 | 1.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 | 1.“双一流”高等院校和港澳高等院校实习生为2100元/月/人; | 广东省内:200元/人; | 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 |
2 | 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 | 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 | 2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 1.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申请表; | |
3 | 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 1.到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3年以上; | 1.博士:10万元/人; | 1.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 | |
4 | 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购房补贴 | 1.到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工作,并承诺连续工作5年以上; | 1、博士:10万元/人; 2.出站博士后:20万元/人; | 1.江门市引进博士、出站博士后购房补贴申请表; | |
5 | 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 经国家批准、省备案进入我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 | 1.15万元/年,享受期最长2年; | 1、江门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申请表; | |
6 | 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 1.租房补贴:4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 |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1000元/年。 | 1.体检发票; | ||||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中国福彩网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
二、硕士研究生类补贴申请指南 | |||||
序号 | 补贴类型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 | 提交材料 | |
生活补贴标准 | 交通补贴标准 | ||||
1 | 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 | 1.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 | 1.“双一流”高等院校和港澳高等院校实习生为1500元/月/人; | 广东省内:200元/人; | 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 |
2 | 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申请人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住房补贴:1000元/月; |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 |
3 | 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 1.2017年10月起企事业单位从鹤山市外新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享受期为3年; | 1.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 |
4 | 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 | 1.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在2017年9月后取得硕士; | 1.同时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一次性奖励1万元; | 1.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申请表; | |
5 | 《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措施(有效期:2020.2.21—2020.5.31) | 1.首次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与我市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 1.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 2.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1.鹤山市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护照); 3.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4.劳动合同; 5.申领人才待遇承诺书。 |
三、本科生类补贴申请指南
序号 | 补贴类型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 | 提交材料 | |
生活补贴标准 | 交通补贴标准 | ||||
1 | 江门市实习学生交通生活补贴 | 1.与我市签订人才战略合作协议的高等院校; | 1.“双一流”高等院校和港澳高等院校实习生为1200元/月/人; | 广东省内:200元/人; | 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 |
2 | 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 |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人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12个月; | 住房补贴:500元/月; |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 |
3 | 《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放援企稳岗人才补贴 (有效期:2020.2.21—2020.5.31) | 1.首次在我市非公企业就业;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 3.与我市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 1.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 2.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1.鹤山市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护照); 3.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4.劳动合同; 5.申领人才待遇承诺书。 |
四、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类补贴申请指南
序号 | 补贴类型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 | 提交材料 | |
博士后导师 | 博士导师 | ||||
1 | 江门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 | 1、为我市科研工作站培育博士后的流动站导师,或为具有独立招收博士后资格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博士后的高校、科研院所导师; | 3万元 | 1.江门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申请表; | 1.江门市博士后导师、博士导师工作补贴申请表; |
2 | 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 | 与我市企业开展产学研项目合作柔性引进的在读博士 | 3万元/年,最长期限2年 | 1.江门市柔性引进在读博士和博士导师生活补贴申请表; |
五.高级技师类补贴申请指南 | ||||
序号 | 补贴类型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 | 提交材料 |
1 | 江门市高级技师生活补贴 | 1.取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 一次性补贴1万元 | 1.本人身份证; |
2 | 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 1.租房补贴:3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800元/年。 | 1.体检发票; | |||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中国福彩网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
六、专业技术人员类补贴申请指南 | |||||
序号 | 补贴类型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 | 提交材料 | |
1 | 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补贴申请 | 法定劳动年龄且未退休,在我市除机关事业单位、民办学校、民办医疗机构以外工作,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经以下途径晋升正、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 1.正高级职称补贴标准:每人5万元; | 本补贴每年5月和11月申请:1.江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晋升补贴申请表; | |
2 | 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 (对象: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 1.在我市事业单位工作; |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每人2万元; | 1.鹤山市在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提升资助申请表; | |
3 | 鹤山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晋升补贴 (对象:企业在职人员) | 1.在我市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工作期间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证书的专业名称属于补贴目录范围(根据本市产业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 中级2000元、助理级1000元、员级500元。 | 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受理。 1.鹤山市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资格晋升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护照); 3.广东省社会保障卡; 4.相关职称证书或评审申报表、报考登记表; 5.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 |
4 | 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 | 1.2017年10月起企事业单位从鹤山市外新引进的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 1.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2万元,享受期为3年; | 1.鹤山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 |
5 | 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 | 1.租房补贴:4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 |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1000元/年。 | 1.体检发票; | ||||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中国福彩网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 ||||
6 | 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 满足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均可认定为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 | 1.租房补贴:3500元/月,享受期累计最长为3年(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在我市持有任何房屋产权或享受过政府购房优惠政策) | 1.江门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表; | |
2.健康体检:每年一次健康常规体检,标准:800元/年。 | 1.体检发票; | ||||
3.安排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可在中国福彩网范围内选择一所公办学校就读;高中转学到我市的可选择与原学校等级相当的学校。 | 1.高层次子女入(转)学申请表; | ||||
7 | 《鹤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奖励高层次人才引进 (有效期:2020.2.21—2020.5.31) | 1.首次在我市企业就业;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 3.与我市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 |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一次性安家费1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一次性安家费5万元;每人每月5000元生活补助,自参加社保当月起至2020年12月31日。 | 1.鹤山市人才引进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件(护照); 3.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 4.劳动合同; 5.申领人才待遇承诺书。 |
七.企业类补贴申请指南 | ||||
序号 | 补贴类型 | 申请条件 | 补贴标准 | 提交材料 |
1 | 江门市柔性引才项目资助经费 | 1.柔性引进的人才须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中顶尖人才和一级人才; | 按柔性引进人才的合同薪酬或项目合作合同服务费总额20%的标准,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万元项目资助经费(每个项目按1人计算),资助期3年。 | 1.江门市柔性引才项目资助申请表; |
2 | 江门市企业“订单式”培养补贴 | 1.企业与高等院校签订全日制“订单式”培养协议; | 补贴标准:硕士研究生:1.5万/人,本科生:1万元/人,大专生:0.5万元/人; | 1.江门市企业“订单式”培养补贴申请表; |
3 | 江门市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 | 1.经国家批准或省备案,设立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 1.博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50万元; | 1.江门市博士后、博士建站单位建站补贴申请表; |
4 | 江门市建站单位招收博士后工作补贴 | 博士后建站单位新招收博士后 | 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给予3万元工作补贴 | 1.江门市建站单位招收博士后工作补贴申请表; |
5 | 江门市就业见习基地 | 1.企事业单位; | 1.见习期间,政府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补贴企业,最长期限为12个月; | 1.江门市就业见习基地认定表; 2.江门市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3.江门市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4.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见习基地的申请书。 |
八、举荐人才补贴申请指南
序号 | 补贴类型 | 被举荐人才类型 | 补贴标准 | 条件 | 提交材料 | ||
机构举荐人 | 个人举荐人 | ||||||
1 | 江门市举荐人才补贴 | 顶尖人才 | 30万元 | 1、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顶尖人才标准要求; | 1.举荐人才补贴申请表; | 1.举荐人才补贴申请表; | |
一级人才 | 10万元 | 1、符合《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一级人才标准要求; | |||||
国家级创新创业团队 | 20万元 | 带项目落地我市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 | |||||
省级创新创业团队 | 10万元 | 带项目落地我市或与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项目合作 | |||||
博士 | 2万元 | 1.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 800元 | 1.初次在我市就业; | |||||
全日制本科生 | 450元 | ||||||
高级技师 | 800元 | ||||||
技师 | 450元 | ||||||
2 | “江门引才伯乐”交通食宿补贴 | / | 交通补贴 | 食宿补贴 | 受江门市和各市区人社局邀请来我市开展人才工作 | 1.属地人社部门的邀请函; | |
广东省内(不含江门地区):300元/人/次; | 1000元/人/次 |
【温馨提示】:
1.市、县两级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新、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政策的梳理内容仅供参考,详细申请条件及其申请表格请登录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门户网站---部门文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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