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鹤山市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已结束,根据《2020年鹤山市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公告》,现就有关面试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以同类试题最高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本次笔试的合格分数线为41.7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详见附件《2020年鹤山市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村132-133号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服务大厅。
(三)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如下:
(1)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教务处盖印的成绩单)和学生证;
(3)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有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同意应聘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通过资格审核的,须签订《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招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作出若被招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应聘鹤山市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五)资格审查相关说明
(1)考生进入审查点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通行,红码、黄码不得进入,体温≥37.3℃,不得进入审查现场。排队轮候须间隔1米以上。
(2)如有需要,用工单位将于本公告之日起电话联系考生,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若联系电话有更改,请告知用工单位。因存在递补的可能,请接近入围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视为考生放弃递补资格。
三、面试方式、时间、地点
(一)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二)面试时间:2020年7月11日下午13:30,具体安排待资格审查后二个工作日内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eshan.gov.cn/)公告。
(三)面试地点: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鹤山市沙坪街道铁夫路175号)。
四、注意事项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咨询电话:0750-8933973。
附件:《2020年鹤山市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鹤山市公营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3日
附件:
2020年鹤山市劳务派遣人员公开招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用工单位名称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准考证号 |
中共鹤山市委宣传部 | 宣传股辅助人员 | HS202001 | 1 | 52971310107,52971310117,52971310106 |
中共鹤山市委组织部 |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辅助人员 | HS202002 | 1 | 52971310222,52971310230,52971320206 |
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巡查辅助人员 | HS202003 | 1 | 52971330305,52971330312,52971330307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办公室辅助人员 | HS202005 | 1 | 52971340501,52971340509,52971340506 |
鹤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燃气管理辅助人员 | HS202006 | 1 | 52971340623,52971340627,52971340626 |
鹤山市交通运输局 | 市地方公路水运服务中心辅助管理人员 | HS202007 | 1 | 52971340728 |
鹤山市图书馆 | 图书管理辅助人员 | HS202008 | 1 | 52971350809,52971350801,52971350806 |
鹤山市水利局 | 水旱灾害防御辅助人员 | HS202009 | 1 | 52971350912 |
鹤山市水利局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业技术员 | HS202010 | 1 | 52971351016,52971351015,52971351018 |
鹤山市林业局 | 办公室辅助人员 | HS202011 | 1 | 52971361103,52971361104,52971361106 |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 办公室辅助人员 | HS202012 | 1 | 52971371208,52971371211,52971371205 |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辅助人员 | HS202013 | 1 | 52971371322,52971371321,52971371325 |
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 | 党政办辅助人员 | HS202017 | 1 | 52971371727,52971371728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 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辅助人员 | HS202018 | 1 | 52971381802,52971371830 |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 卫计局职业病防治辅助人员 | HS202020 | 1 | 52971382005 |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 城镇建设与环保局专业技术人员 | HS202021 | 1 | 52971382106,52971382107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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