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的公告》,现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集中时间:2020年8月25日上午8:15前
二、面试集中地点:鹤山市人社局二楼候考室
三、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核合格者可进入面试):
招聘单位 | 职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准考证号 | 笔试排名 | 备注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1 | 2 | 701070101730 | 1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1 | 2 | 701070101804 | 2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1 | 2 | 701070101813 | 2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1 | 2 | 701070101828 | 4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1 | 2 | 701070101830 | 5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2 | 2 | 701070101903 | 1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2 | 2 | 701070101812 | 2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3 | 2 | 701070101809 | 1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3 | 2 | 701070101824 | 2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3 | 2 | 701070101901 | 2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3 | 2 | 701070101806 | 4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3 | 2 | 701070101816 | 5 | |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RS44078403 | 2 | 701070101826 | 6 |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开考前45分钟(上午8︰15前),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到面试集中地点报到,参加面试抽签。在进入考点时,考生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现场。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背包、书包等随身携带的其他物品,进入面试室前交引导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分组顺序组织考生抽签,决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考生应留意自己所在岗位分组是否与本人报考的岗位对应。
四、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七、考生面试完毕取得成绩通知书回执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严肃处理。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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