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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编外人员招考笔试试室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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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考生:

  2021年上半年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编外人员招考笔试定于2021年4月2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请按笔试准考证,现将各考生具体试室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试室安排见附表。

  二、考 生 须 知

  1、考生必须带齐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以便核对。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签字笔。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带至座位。

  3、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可交卷、离场。

  4、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若因填写(涂)不清或错误,影响阅卷评分的,责任自负。

  5、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纸)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

  6、考试当天请所有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按指定的通道进入并验码测温,额温≥36.8℃的须由医务人员进行复测,若体温≥37.3℃,不得进入。进入考场,笔试全程佩戴口罩。

  7、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因交通问题错过考试时间后果自负。

  8、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将试题内容进行抄录、复制、传播。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2)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3)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4)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

  (5)将试卷、答题卡(纸)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卡(纸)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6)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10、考试期间,考生若有伪造证件、作弊、使用电子设备等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表:2021年上半年鹤山市机关事业单位新聘用编外人员招考笔试试室安排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