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门市人才工作局关于江门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评定和举荐办法>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32号)的文件要求,我市于近期开展2023年下半年高层次人才评定,经评定的高层次人才可在我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当地居民待遇和优惠便利服务,包括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社会保险、医疗服务、交通服务、金融服务等多方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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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通知赶紧来了解一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
二、 申报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的申报人不受国籍、地域、户籍限制。
(二)凡在我市就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创业(已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取得《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或柔性引进的(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柔性引进工作协议,且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均可申报评定为我市的高层次人才。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列入评定对象。
(三)高层次人才申报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3. 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并与目前所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
三、评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按照《江门市高层次人才目录分类》(详见附件2)执行。
四、申报流程
申请人通过江门人才安居乐业生态园信息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s://rsfw.jiangmen.cn/rc)填报资料,并由用人单位加具意见后连同佐证材料通过信息系统发送鹤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线上提交资料的同时,申请人需线下递交纸质材料一份。
五、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附件3、附件4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请交至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办公室(沙坪街道水围新村八座138号二楼人才办),联系电话:0750-8933101。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抓紧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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