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艺华,工商营业执照名称:鹤山市宅梧镇石搌种植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784MA54GN5J7H;
经审核符合申请“乐业五邑贷”资格条件,拟申请贷款金额人民币30万元(以最终同意使用担保基金担保贷款金额为准),贷款年利率为合同签订之日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贷款期限36个月,贷款还款方式每月付息、协议还本(每季度归还本金3000元,到期归还剩余贷款本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电话:0750-893313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