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鹤山市明可达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莫鹤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6177040082;
经审核符合申请“乐业五邑贷”资格条件,拟申请贷款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最终同意使用担保基金担保贷款金额为准),贷款年利率为合同签订之日同期贷款基础利率(LPR)+50个基点,贷款期限24个月,贷款还款方式按月付息,协议还本(每季度归还本金20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至 5 月 31 日(3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电话:0750-8933139),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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