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为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是:
(一)提供就业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宏观管理社会劳动力,规范用工行为,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外出人员就业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为用人单位办理招用流动人员录用备案手续,向用人单位征收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做好城镇失业人员的失业登记和用人单位的用人登记;做好台港澳人员就业的申请、审批、发证、管理工作和外国人员的就业申请工作;协调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工作。
(二)实施公益性职业介绍;负责中国福彩网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和传递,设立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做好我市职业介绍机构设立的申请、管理和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协助申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证》;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求职和招聘登记,并提供有效的求职和招聘信息;安排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见面洽谈,协助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举办大型的劳动力供需招聘会,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状况咨询和就业指导;按规定做好我市用人单位发布招聘广告、信息的申请和管理;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托管等“一站式”就业服务。
(三)实施就业和再就业培训;积极推进劳动预备制度,对初次就业的城镇社会青年、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农村转移就业的劳动力进行就业前培训;开展企业内部转岗人员进行转岗培训;承担企业的学徒和在职工人初、中、高级技术的培训任务;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四)依照国家职业分类、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指导我市社会办学培训机构、各类职业学校和技工分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承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组织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参与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年审、评估,规范管理社会办学培训机构。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水围新村138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0750-8933131(企业招工);0750-8933130(职业培训),0750-8933102(职工档案);0750-8933120(大学生档案、港澳台就业登记)。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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