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古劳水乡
重点片区(原sx-01-49、sx-01-50等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批复
古劳镇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鹤山市古劳水乡重点片区(原sx-01-49、sx-01-5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请示》(古府〔2021〕50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古劳水乡重点片区(原sx-01-49、sx-01-50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已经鹤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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