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2〕17号)及《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22〕7号)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鹤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方案要求,建立本单位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提出具体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分工,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要点的主要情况纳入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市政府办公室将于12月对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评。
附件:鹤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附件
鹤山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工作要求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责任单位 |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一)深化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1.结合实际,参照省级规范性文件库模式和要求,逐步推进本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实现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为下一步对接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夯实基础。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 |
(二)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2.政府部门要结合权责清单以及工作职责,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 | 市有关单位 | |
3.基层政府要继续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持续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动态调整和落实,做好政府网站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将政务公开触角延伸至基层农村末端,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结合基层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服务事项集中窗口单位以及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共服务单位,务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各镇(街) | ||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二)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4.加大惠民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信息。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业务指导。 | 市财政局牵头,市有关单位、各镇(街)按职能分工落实 |
(三)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 | 5.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提升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实效。积极推动平台使用向镇(街)一级基层政府延伸。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用好平台监督管理功能,督促本级和下级单位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疑难问题应及时予以指导解决。注意收集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发现的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以适当方式予以主动公开。 | 市政府办公室 | ||
7.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 市司法局、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一、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 (四)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8.要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切实提高年报内容质量和数据准确性。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本地区年报编制发布工作的日常监督指导,切实掌握所辖区域行政机关年报编制发布情况。对基层单位年报编制和数据统计要提前介入指导,确保整体内容和数据准确性。对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发布内容雷同、敷衍塞责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 市政府办公室 | ||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一)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10.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疫情防控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和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相关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镇(街) |
11.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形成多方协同的工作合力,统一步调对外发声。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 | 市委宣传部、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12.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 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 ||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13.加强政府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集成,做好信息内容保障,充分发挥“粤企政策通”“粤商通”等政策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涉企政策的分类公开和精准推送力度。 |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 |
14.强化惠企政策供给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纾困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做好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相关服务业支持政策和促进消费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15.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 ||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二)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16.加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信息公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政策,推动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宣传到位、执行到位。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配合上级税务机关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和完善税务网站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引导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 | 市税务局牵头,各镇(街)配合 |
(三)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加强信息公开。 | 17.持续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战略实施发布解读,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
18.聚焦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研发创新、战略性产业集群建设、数字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四)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信息公开。 | 19.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就业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及时传达“促进就业九条”、减负稳岗等就业支持政策,做好相关文件政策解读。加强劳动者劳动保障信息公开,畅通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加大面对基层执行机关的政策培训工作力度,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推动“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及时发布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动态公开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街) |
20.进一步推动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双减”、校外培训机构监管、高等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等方面信息公开,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积极予以回应。 | 市教育局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
21.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基本目录》要求,提升卫生健康系统信息公开和信息服务水平。 | 市卫生健康局;各镇(街) | ||
二、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五)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22.严格执行《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等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市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主管部门职责,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能力。重点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强化制度落实和社会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按职能分工落实;各镇(街) |
2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文件要求,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水平能力。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一)围绕省 委“1+1+9”工作部署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 | 24.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三同步”工作机制,即政策文件的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应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到应解读尽解读。进一步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执行标准、办事指引及注意事项等,精准传递政策意图。负责政策解读的部门要针对社会公众对政策可能存在的关注点、疑虑点,重点解读文件中与群众切实利益相关、与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的内容,提高解读针对性。 | 市有关单位 |
25.进一步改进政策解读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式解读方式,加强政策线上线下传播。市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形式对重大政策开展深度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 | 市有关单位 | ||
26.加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决策事项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网络平台互动等方式面向企业群众公开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予釆纳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一)围绕省 委“1+1+9”工作部署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 | 27.积极开展政策实施后的跟踪评估和解读。政策文件公布后,文件起草单位要密切关注重要政策,特别是涉及企业发展和民生问题方面的重要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各方反映,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及时对相关舆情和社会关注点、存在的误解误读进行回应,有针对性地释疑解惑,必要时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增进社会共识。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二)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28.加快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整合政府网站政策文件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粤系列”平台、粤企政策通、各级实体服务大厅、基层政务公开专区等线上线下政策资源,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形成统一政策问答库,建设集智能化政策问答、政策服务热线咨询答复、线下政策窗口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政策公开实效。 |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
29.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三、推动重大政策解读提质增效,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30.认真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做好留言答复。定期进行留言办理梳理分析,对反映集中的问题可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加强回应。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31.切实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 市委网信办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一)提升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 32.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 市委宣传部、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33.持续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
34.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聚合联动效应加强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着力提升重要政务信息传播效果。 |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二)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 | 35.结合近年工作重点修改调整重点领域相关栏目名称表述、子栏目设置、内容展示等,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建设。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36.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日常维护,强化信息梳理分类,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内容对接。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类信息公开要实现与政务服务网的无缝对接,及时公开事项进驻、增加、调整和变更情况。 | 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
37.市直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在做好本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加强对本系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 | 38.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各级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要严格执行日常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四、优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三)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 | 39.规范信息发布要求,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格式不规范、栏目名称与发布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做好发布信息的正确链接,避免出现文不对标的情况,同时做好对已失效、已废止文件的明确标识。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40.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避免因公开不当引发舆情风险。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四)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41.自然资源部门要严格审核各部门对外公开发布的所有地图图片,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完善地图使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我国地理信息安全。 |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各镇(街) | |
42.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报质量。继续推进中国福彩网政府公报电子化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在2022年底前完成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 ||
五、坚持中国福彩网一盘棋,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五、坚持中国福彩网一盘棋,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43.市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调度作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 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单位 | |
44.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45.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常态化监测等工作顺利开展。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46.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通过跟班轮训等方式,培训本级及下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 | 市政府办公室;各镇(街) | ||
47.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48.优化政务公开考核方式,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市政府办公室 | ||
49.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总结,积极向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刊物投稿。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50.在2023年前完成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 ||
51.创新开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探索开展政策咨询服务、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等方面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市政府办公室 | ||
52.建立政务公开典型经验做法及问题不足通报机制,对创新性开展工作的镇(街)和部门进行通报表扬,对未落实国家、省、江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或落实不力的镇(街)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 市政府办公室 | ||
53.建立本地区、本系统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54.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规定于每年的1月31日前发布本单位、本系统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政府需于每年2月20日前发布本地区上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 | ||
55.要根据上级要求,于每年的3月1日前发布本单位、本系统上年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 | 市有关单位;各镇(街);市司法局负责监督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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