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鹤山市鹤城镇鹤共大道两侧及工业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22年5月局部调整)》的批复
鹤城镇政府:
报来《关于审批〈鹤山市鹤城镇鹤共大道两侧及工业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5月局部调整)〉成果文件的请示》(鹤城府〔2022〕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鹤山市鹤城镇鹤共大道两侧及工业二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5月局部调整)》已经鹤山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批准该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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