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字〔2022〕314号)收悉。经2022年12月8日鹤山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九次(总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企业自行改造模式,由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 体,对位于鹤山市兴福路39号的工业地块面积3.7636公顷(折合56.45亩)的土地实施混合改造。
二、请你局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完善相关手续,并按《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府〔2020〕11号)文件要求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和该项目属地镇人民政府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附件: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
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旧厂房
升级改造方案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鹤山市拟对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的M1工业地块上的旧厂房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广东省鹤山市兴福路39号,用地面积为3.7636公顷(56.4543亩),目前已建有一栋建筑面积6720平方米厂房,尚有待建建筑面积30916.2平方米,目前容积率为0.357。
(二)土地现状情况。改造主体地块3.763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地块现用途为工业用地,自2019年11月购入使用,已按规定办理用地报批和施工报建等手续,现有一栋建筑面积为6720平方米的厂房,计容建筑面积13440平方米,容积率为0.357,年产值为5000万元。
(三)标图入库情况。该改造项目主体地块56.4543亩已标图入库,图斑号为44078400999。
(四)规划情况。改造项目地块56.4543亩土地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符合“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符合详细规划,改造后预计年产值将达到30000万元。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已知悉鹤山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明确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拟改造情况,同意开展改造。
(二)补偿安置情况。本项目不涉及项目补偿安置。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征收,无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该改造项目由广东科琳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拟采用自行改造模式,实施全面改造,拟在待建地块上新建建筑面积为42187.6平方米的两栋新厂房和一栋建筑面积为3952.4平方米办公楼。
四、资金筹措
项目改造成本为7500万元,拟投入改造资金为7500万元,拟筹措资金方式包括自有资金、合作单位投入、银行借贷、市场融资等。其中,第一期拟投入改造资金2000万元,第二期拟投入改造资金2000万元,第三期拟投入改造资金2000万元,第四期拟投入改造资金1500万元。
五、开发时序
项目开发周期为一年,开发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开发面积56.4543亩。
六、实施监管
项目获市政府批复后,鹤城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项目相关监管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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