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提请审批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旧厂房改造方案的请示》(鹤自然资字〔2022〕312号)收悉。经2022年12月8日鹤山市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九次(总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见附件)。同意该项目采取企业自行改造模式,由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对位于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006号之三的工业地块面积2.42223公顷(折合36.33亩)的土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请你局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完善相关手续,并按《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鹤府〔2020〕11号)文件要求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并会同相关部门和该项目属地镇人民政府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四、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相关手续)。
附件: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
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旧厂房升级改造方案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我市拟实施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项目,对位于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006号之三的旧厂房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旧厂房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三区006号之三,地块面积2.42223公顷,折合36.3334亩,宗地号为:060102056。企业位于鹤城镇工业三区,交通便捷,产业集聚,改造后能提高整体三区经济,升级改造后计划企业年产值将至每年8000万元。
(二)土地现状情况。改造项目主体地块2.42223公顷,不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以下简称“三地”)。
改造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2.42223公顷。涉及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属下的国有土地2.42223公顷(建设用地2.42223公顷)。改造主体地块现状实地在2010年7 月1日前已建设使用。
改造项目主体地块现用途为工业用途,项目土地权属来源合法,现有建筑面积8773.6平方米,其中,1座建筑面积5501.44平方米已有合法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0100004536号),2座建筑面积3272.16平方米已有合法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鹤山字第0100004537号),现状容积率为0.59,现年产值为3000万元。改造后新建厂房二(地上5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6423平方米),宿舍A加建(1层,建筑面积1085平方米),改造后容积率达1.94。
(三)标图入库情况。本项目为已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的工业厂房升级改造项目,无需进行标图入库。
(四)规划情况。改造项目地块2.42223公顷土地在《鹤山市一城三镇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规划中安排为工业用地。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已知悉鹤山市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拟改造情况,准备进行自行改造。
(二)补偿安置情况。本项目不涉及项目补偿安置。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征收,无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该改造项目属于混合改造类型,拟采取企业自改模式,由鹤山市世铭家具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作为改造主体。改造后工业物业如要进行分割转让须按照《江门市工业厂房开发经营和分割销售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原权利人自留的工业或仓储功能的建筑面积占分割转让前工业或仓储功能确权登记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低于40%。
四、资金筹措
项目改造成本为3200万元,拟筹措资金方式包括自有资金、银行借贷。
五、开发时序
项目开发周期为2年,开发时间为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开发面积3057.89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8平方米。
六、实施监管
项目获市政府批复后,由鹤城镇人民政府配合做好项目相关监管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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