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FG2024003
为适应我市共和镇发展的需要,有效改善共和镇圩镇交通秩序,规范车辆禁限行区域管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顺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9年11月30日,在共和镇圩镇内通行的重中型货车实施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货车管制的车辆类型
车辆类型为重中型货车,实施禁行、限行管制措施,其他类型货车不受本通告限制。
二、货车禁限行区域划定
(一)中心禁限行区域:
合围区域一:共建路(共和高速出口红绿灯起至沈海高速桥底)以南区域——沈海高速以东区域——鹤翔东路及平安大道以北——共和大道以西区域。
合围区域二:平安大道以南区域——384省道及561县道以东区域——共和大道以西区域。
(二)特别限行路段:平安大道路段。
三、交通管制时间
(一)上述中心禁限行区域内,除特定路段列明具体禁限行车型和时间外,重型货车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中型货车00:00-9:00、11:00-19:00禁止通行。
(二)上述特别限行路段内,每天早晚交通高峰期7:00-8:00,16:30-18:30禁止重中型货车通行,其余时段允许通行。
四、货车管制路段通行报备
在禁行和限行区域和管制时间内,因生产需要确需通行的重中型货车,由相关单位或个人向辖区公安交警部门报备通过后,按指定线路和时间段通行。
本通告的禁限行交通管制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生效。对违反本通告禁限行措施的车辆和人员,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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