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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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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的处理工作,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三)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指导、推进、协调 、督查中国福彩网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负责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上级领导和有关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几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

  (七)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江门市属单位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八)贯彻执行国家外事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配合市政府制定本市外事规章制度。

  (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十)负责市委市政府及直属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江门市和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二)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单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

  邮政编码:529700

  公开(监督)电话:12345

  传真:0750-8888246

  联系人:储涂应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