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督促和跟踪市人民政府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的处理,审核、草拟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
文稿,组织、安排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动。
(三)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属单位、驻军等
关系,提出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领导
决策提供依据。
(五)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负责组织向上级报送、提供重要信息,反映重大事情,为领导决策服务。
(六)负责市人民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组织工作,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七)联系各镇(街)党政办公室工作。
(八)负责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上级领导和有关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几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
。
(九)处理市委、市人民政府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
(十)负责组织实施市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我市的打击走私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三)负责管理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市几套班子及直属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五)管理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办理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负责鹤山剧院和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设10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股
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分送、印制,档案、印鉴、保密管理;负责市政府常务会议的会
务及会议纪要的草拟;草拟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有关文稿;负责市人民政府领导内外事活动安排;联系
政府系统部门秘书工作。
(二)综合一股(加挂市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办理各镇政府(街道办)、发展改革(物价)、粮食、财政、审计、税务、金融、证券、保险、国有资产管
理、统计、烟草、公安、国家安全、司法、法制、民政、老龄、驻军部队、人民武装、民兵、人防、住房和城乡建设
、城市综合管理、环保、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体育、机构编制、监察、民族、宗教、残联、
红十字会、妇联、团市委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情况综合和提出拟办意见,跟踪做好市人民政
府组织的招商、庆典大型活动的有关筹备和实施,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
(三)综合二股
负责办理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公路、航道、海事、邮政、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电力、经济协作、农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务、气象、供销、工商管理、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
人口和计生、外事侨务、台务、科技、知识产权、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旅游、总工会、工商联
、工业城等方面的文电、调研、信息、工作会议会务、情况综合和提出拟办意见,跟踪做好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招商、
庆典大型活动的有关筹备和实施,以及市人民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
(四)督办股
负责上级政府及部门要求贯彻执行或者回复的督办事项;做好政府主要考核目标任务和市人民政府全体会议、常
务会议及市长办公会议、有关专题会议确定的重要事项、市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的登记立项、分类转办、跟踪反
馈等工作;联系市政府系统部门的督办工作;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或突发事件的督办、催办及反馈工作;编辑
印发《鹤府督办》;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大型会议材料。
(五)行政股
负责市几套班子及部分市直单位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财务开支的审核和报批工作;管理机关大院的后勤服务、
规划建设、办公用房;负责管理市几套班子的车辆,对司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负责直属单位、挂靠单位离退
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的管理工作;负责鹤山剧院的管理工作。
(六)人事股
负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和指导所管理单位的机构编制、调配录用、政审、考核、任免、人事档案、工资福利
、社会保险、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及学历教育、计划生育及党务、纪检、工青妇、政务公开等有关工作;负责外派和
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研究室(领导高配)
负责市人民政府工作的专项调查研究,提供决策参考;参与研究、拟定重大政策和措施;牵头组织起草《政府工
作报告》和大型会议材料;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文稿;负责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题研究任务;编辑印发《
鹤府信息》、《鹤府调研》、《鹤府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联系政府系统部门调研工作。
(八)接待办公室(挂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领导高配)
负责前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上级领导和有关客人的接待工作;负责市几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工作;协助市
委办、市府办处理市委、市政府的对外联系和交往工作;负责市组织的招商、庆典大型活动有关接待工作的筹备和实
施;负责市委、市政府接待经费的预算和结算,对接待经费实行专项管理;协调好本单位与上级和同级各部门之间的
工作关系;协调和指导市直部门做好接待任务的组织安排,督促和指导市内各接待点努力提高接待服务质量和服务水
平。
(九)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副科级)
承担市人民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办理向省人民政府、江门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应急信息报送工作;办理市人
民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组织办理应急管理专题会议、活动和
文电;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提出应急管理的政策和规划建议;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
;指导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镇政府(街道办)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协调和督促检查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市本级应急平台建设及办公室自动化建设管理工作。
(十)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金融产业发展的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
环境和促进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金融业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协调防范化解、处
置地方金融风险,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推进企业股份
制改革,推动企业改革上市,协调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监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机构
法制局(正科级)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
2. 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修改、审核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3. 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组织清理、修正市人民政府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4. 负责承办实施《广东省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条例》、《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广东省行政
执法责任制条例》和《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办法》的具体工作;参与对本市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
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报告、督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使用《行政执法证》;
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部门之间在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和争议;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
5.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办理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作出的重
大行政处罚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上报备案。
6. 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指导中国福彩网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本地区行政应诉
、行政复议案件统计。
7. 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
8.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9.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法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法制局设2个职能股(室):
1. 行政复议办公室
承办向市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事务;依法纠正违反《行政复议法
》的行为或处理建议;提出改进和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协调、指导中国福彩网行政应诉和行政赔
偿工作。
2. 行政执法监督股
承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市人民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对市人民政府
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把关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具体工作
;承担行政执法权核准、界定和公告,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参与或者受委托协调市
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之间、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行政执法中的矛盾和争议;协助
办理行政执法证的工作。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正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
计划;依法对城市和重点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市人民防空的组织指挥工作;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
程建设;管理人民防空的经费和资产;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的宣传教育;战时组织城市人民开展防空袭斗争;承办上级
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联系方式及办公时间:
单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前进路18号
邮政编码:529700
公开(监督)电话:12345
传真:0750-8888246
联系人:邓志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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